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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前期综合征有哪些临床表现?

  不孕不育专家网  2007-12-15      加入收藏  
主要依靠了解病人病史和家族、家庭史。由于许多病人有情绪障碍及精神病症状,故要特别注意这方面的情况。现在临床主要根据下述3个关键要素进行诊断:①在前3个月经周期中周期性出现至少一种精神神经症状,如疲劳乏力、急躁、抑郁、焦虑、忧伤、过度敏感、猜疑、情绪不稳等和一种体质性症状,如乳房胀痛、四肢肿胀、腹胀不适、头痛等;②症状在月经周期的黄体期反复出现,在晚卵泡期必须存在一段无症状的间歇期,即症状最晚在月经开始后4天内消失,至少在下次周期第十二天前不再复发;③症状的严重程度足以影响病人的正常生活及工作。凡符合上述3项者才能诊断PMS。

  Mortola(1992)提出了定量(按症状评分)的诊断标准。他通过3年时间,前瞻性调查分析了170例PMS妇女及无症状对照组,发现PMS在情绪、行为、举止方面最常见症状12种、最常见的体质症状10种,它们依次为:疲劳乏力(反应淡漠)、易激动、腹胀气及四肢发胀、焦虑/紧张、乳房胀痛、情绪不稳定、抑郁、渴求某种食物、痤疮、食欲增加、过度敏感、水肿、烦躁易怒、易哭、喜离群独处、头痛、健忘、胃肠道症状、注意力不集中、潮热、心悸及眩晕等。每种症状按严重程度进行评分:有轻微症状,但不妨碍正常生活评1分;中度症状,影响日常生活,但并未躺倒或不能工作评2分;重度症状,严重影响日常生活,无法胜任工作评3分,分别计算卵泡期(周期第三~九天)及黄体期(周期最后7天)7天的总分。诊断PMS的标准为:①黄体期总分至少2倍于卵泡期总分;②黄体期总分至少>42分;③卵泡期总分必须<40分,如>40分应考虑病人为其他疾病。这一方法虽然烦琐,但不致误诊。总之纯粹的PMS,在排卵前必存在一段无症状的间歇期,否则须与其他疾病(仅在月经前症状加剧)进行鉴别。

  有关PMS症状多达150余种,但每一病人并不都具备所有症状,各人有各自的突出症状,严重程度亦因人因时而异,并非固定不变,但症状的出现与消退同月经的关系则基本固定,为本病特点。生育力和孕产次与PMS无关联。病期持续长短不一,症状严重需治疗者病期较长,约有40%病人病期持续1~5年。10%可持续10年以上。 

  典型症状常在经前1周开始,逐渐加重,至月经前最后2~3天最为严重,经后突然消失。有些病人症状消退时间较长,渐渐减轻,一直延续到月经开始后的3~4天才完全消失。另有一种不常见的类型,即双相型,有两个不相联结的严重症状阶段,一在排卵期前后,然后经一段无症状期,于月经前1周再出现典型症状,以往称之为经间期紧张,由于其临床症状及发病机理与本病一致,实际为PMS的特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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