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住院患者怎样办理出院手续?
答:得到出院通知→住院处7号窗口打印住院费用明细单,并核对其内容→将住院明细单及一份诊断证明交8号窗口(医保办)审核→诊断证明到12号窗口盖章→病房护士站取出院带药→回家等结算电话→接到结算电话→我院住院处4、5、6号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14、住院费用明细单中的自费部分是怎样计算出来的?
答:(1)个人自付一合计:起付线+按医保支付比例应个人负担部分。
(2)个人自付二合计:明细单中标注“有自付”部分。
(3)自费合计:明细单中标注“全自付”部分。
15、住院费用明细单中的自费是否为最终自付部分?为什么会有不同?
答:患者将住院费用明细单交到住院处8号窗口(医保办)以后,我院医保办审核人员对每项费用逐一进行审核,根据医生对病情的诊断,审核每项费用是否符合医保规定,若发现有不符合医保规定或存在某些差错时将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以便更正。因此明细单中的自费金额不一定是最终自付金额。
16、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1)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门诊发生的费用)。
(2)分娩的医疗费用。
(3)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17、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医保患者,实施“取环”术后怎样报销?
答:将医疗费用的单据交到所属单位(社区)统一办理报销手续。按照门诊医疗费的报销比例报销。
18、实施“无痛
人流”、“药流”手术能报销吗?
答:根据北京市医保中心规定,实施“无痛人流”、“药流”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19、实施“保胎”治疗的医疗费用能报销吗?
答:根据北京市医保中心规定,实施“保胎”治疗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对保胎后胎死宫内,进行引产者按“普通医疗保险”报销。
20、“工伤保险”患者就医,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工伤保险患者在医治受伤部位及职业病时,持《工伤证》到个人选定的工伤定点
医院就医,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1.什么是冒名住院、冒名就医?
用他人医保《手册》就医、住院者叫冒名就医、冒名住院,均界定为骗保,医保中心及相应司法机关会给予冒名者及有意使人或协助他人冒名者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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